2019年济宁省级旅游度假区园林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我单位主要承担城市绿化与绿地、园林绿化比例布局、重点园林绿化项目规划、咨询、服务与技术指导职责;负责辖区移伐树木、临时占用绿地事项、保护古树名木工作;审查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绿化设计的具体方案;指导辖区单位园林绿化和园林创建工等工作。设综合科、发展规划科、园林绿化养护中心。
1、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处理、党务、会务、信访、档案、行政后勤工作;负责财务和装备器材管理。
2、发展规划科:负责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依法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事项,组织审定重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的具体方案并监督实施,审核城市园林绿地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的具体方案并监督实施,审核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的具体方案中的园林绿化比例和布局。
3、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负责园林绿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绿化日常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全区园林绿化技术指导工作。
(一)按照区级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园林服务中心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区级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人员经费按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2019年收入预算为3770.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06.1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762.56万元,上年结转为1.54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为3770.29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行政运行184.43万元,城乡环境卫生支出823.3万元,城市建设支出2762.56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87.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85.86万元。
2019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园林服务中心通过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预算共0.6万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6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国内公务接待费用。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事业单位营收: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营收”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营收”、“另外的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接着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