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5年度单位预算

  

  一)贯彻执行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协助起草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协助编制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绿化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城市公共绿化、公园、广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授权承担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负责审核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的具体方案中的各类技术指标和标准,配合开展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工作,并给予技术指导;根据授权开展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

  (四)根据授权承担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城市广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竣工验收移交后的城市道路绿化、公园、广场的养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建成区内的公共绿地、公园绿地、风景林地、城市广场等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市辖县(区)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的绿化规划、建设及养护管理工作。

  (五)协助开展城市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管理。协助制度道路绿化、公园、广场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园林苗木、花卉培育研究工作。根据授权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和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六)根据授权承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改变绿化规划和绿地性质、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等方面的批后监管工作。

  (七)协助编制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园林科研,推广科技成果。制定行业人才培训计划,指导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市园林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北海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是北海市市政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公),编制21人,实有在职人数18人,退休12人。下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技术科、绿化管理科、公园管理科、建设监管科、植物研究管理科。

  (一)我单位总收入825.87万元,比2024年减少471.54万元,下降36.34%,减少的根本原因项目数量及金额减少。

  (二)我单位总支出(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825.87万元,比2024年减少471.54万元,下降36.34%,减少的根本原因项目数量及金额减少。

  我单位2025年总收入825.87万元,比2024年减少471.54万元,下降36.34%,减少的根本原因项目数量及金额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5.87万元,占总收入100%。其中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为825.87万元。

  我单位2025年总支出825.87万元,比2024年减少471.54万元,下降36.34%。其中基本支出378.8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0.46万元,增长8.74%,增加的根本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447万元,同比上年减少502万元,下降52.9%,减少的根本原因项目数量及金额减少。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769.75万元,占总支出93.2%。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454.7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1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3.63万元,占总支出1.65%。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3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5.57万元,占总支出3.1%。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5.57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2万元,占总支出2.05%。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92万元。

  (一)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825.87万元,比2024年减少471.54万元,下降36.34%,减少的根本原因项目数量及金额减少。

  (二)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支出825.87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比2024年减少471.54万元,下降36.34%,减少的根本原因项目数量及金额减少。

  我单位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825.87万元,比2024年减少471.54万元,下降36.34%,减少的根本原因项目数量及金额减少。详细情况为:

  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454.75万元,比2024年减少400.42万元,减少46.82%,减少的根本原因是项目数量及金额减少。

  2.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15万元,比2024年减少85万元,减少21.25%,减少的根本原因是项目金额减少。

  3.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3万元,比2024年减少0.77万元,减少5.35%,减少的根本原因是工资收入减少导致职工医疗保险基数降低。

  4.住房公积金支出25.57万元,比2024年减少2.27万元,减少8.15%,减少的根本原因是统计口径不同。

  5.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92万元,比2024年增加16.92万元,增加的根本原因是统计口径不同。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8.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1.7万元;公用经费47.17万元),比上年348.41万元增加30.46万元,增长8.74%,根本原因是人数增加。具体支出情况见下表:

  我单位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7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6万元,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3.8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数量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27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公务接待开支。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26万元,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3.85%,增加的根本原因为人员增加。

  我单位2025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0.61万元,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5.17%,增加的根本原因为人员增加。

  我单位2025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0.65万元。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增长6.56%,增加的根本原因为人员增加。

  本单位2025年运行经费预算47.7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59%,较2024年预算37.95万元增加9.75万元,增加25.69%,根本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务级别变动导致定额公用经费基数增加。大多数都用在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北海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我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5.76万元,同比减少179.27万元,下降32.89%,下降的根本原因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减少。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0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29%;分散采购364.7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9.71%。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5.7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采购1.0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29%;工程采购25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8.35%;服务采购114.7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1.36%。

  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预算金额365.7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的100%。

  1.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方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北海市本级项目4个,预算资金44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重点项目:项目名称“2025年绿化活动场地(口袋公园)建设项目”,预算资金3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3个口袋公园建设,提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设1条数量指标:完成口袋公园建设数量(=3个);设1条质量指标:符合工程质量发展要求(合格);设1条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设1条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率(≤100%);设1条生态效益指标:城市生态环境(提高);设1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新建口袋公园满意度(≥90%)。

  三、营收: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营收”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另外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筑设计企业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明显的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另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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