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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每年每公里 10000 元、乡道每年每公里 5000 元、村道每年每公里 3000 元。省、市、县三级财政原则上按 3:3:4 比例筹集。
(三)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结合省、市、县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对各级财政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资金实施绩效管理,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相关资金安排挂钩。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县交通运输局和县财政局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监管,养护资金的使用情况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四)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购买服务、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要争取将合乎条件的农村公路项目纳入一般债券申报范围,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鼓励通过拍卖、转让农村公路冠名权、路域资源开发权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推动农村公路与产业项目同步建设、合力管护、互利共赢。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探索水毁、地质等灾害保险模式。
(一)发挥农村公路“路长制”作用。按照省、市、县全方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和考核制度,压实各级路长职责,形成“政府主导、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全面高质量健康发展,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农业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社会合理分工的养护组织模式,全方面提升通行服务水平。推行养护市场准入制度。深化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一体化项目包工程管理模式,简化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检测、统一设计管理。支撑将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与农村公路养护捆绑招标,支持片区农村公路多个项目捆绑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之间的竞争。推进将农村公路客运候车亭(招呼站)纳入农村公路养护范畴一并养护,全面实现日常养护常态化、养护工程专业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化。
(三)创新多元养护模式。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推行捆绑式区域养护模式,培育县域养护中心,强化养护能力,负责农村公路的小修、预防养护以及应急养护。大力推进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逐步消灭“畅返不畅”路段。鼓励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等由各镇人民政府采用专业化养护或群众性养护等多种方式实施,也可委托村委会组织实施。推广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支持开发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鼓励农民投工投劳,鼓励将区域相近的镇村(居)两级养护员、护林员、护河员等整合,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提高综合养护质量。创新养护技术应用,充分的利用旧路资源,强化公路养护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积极构建农村公路沿线和谐生态,加强公路两侧造林绿化和原生植被保护。
(四)提升农村公路养护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编制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手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基层人员培训,促进管理养护规范化、养护作业标准化,全方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加强项目库、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实现项目前期工作网上审查审批备案管理。依托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事务中心开发的数字“四好农村路”管理系统和手机终端应用,建立健全农村公路数据库,固化管理网络和机制,规范管理流程。配合做好卫星遥感新技术融合应用研究,逐步实现传统的现场监管向卫星遥感监管转变。
(五)建立农村公路科学化养护技术体系。树立“早检测、早预防、提质量”的养护理念,完善科学管理机制。加强病害巡查和应急管理,定期开展路况评定和桥梁、隧道检测,推进农村公路科学化自动化检测,建立养护决策体系以及以目标为导向的奖罚机制。适时引进第三方咨询单位参与,提升养护科学决策能力。强化预防养护理念,分类分区确定预防养护工艺,制定科学的预防养护方案,开展“微病害处治”工程,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创新养护新技术应用。加强农村公路路网资产管理系统等建设,运用大数据管理技术,推进自动、智能检测、无人机、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应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智能化、智慧化。
(六)加强质量安全和信用管理。完善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制定专项方案,尽快补充完善。优化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机制,一般农村公路工程可采取一次或分批次申请、集中组织交工、竣工合并验收,重点农村公路工程按交通运输部颁布《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要求执行,并邀请同级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单位参加。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实施农村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及时推进危旧桥梁整治改造,建设“平安村口”。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加快建立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信用评估体系,开展市、县两级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估工作,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并将信用记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七)强化执法和队伍建设。按照《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加强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和执法工作;镇和村(居)委会协助开展农村公路保护和管理工作,制止危害农村公路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制度,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建立健全“县统一执法、镇村协助执法”的路政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执法行为。建立起“县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居)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
(八)提高农村公路运营水平。加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推动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落实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策扶持和兜底保障,巩固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农村公路客运线路通乡畅村、运营稳定。加快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创新“一站式”“一票制”运营模式,按照“资源共享、多站合一、一站多用”原则,将管理、养护、客货运、邮政、电商、农村合作社等多站服务功能整合融为一体,推进县、镇、村三级农村综合运输物流网络点建设,不断推动农村客货运输高质量发展。
(九)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完善“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机制,扩大示范创建范围,推进示范县、示范路等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一县一品牌,一区一特色”工程。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打造“美丽农村路”经济带。推进公路文化建设,深挖彰显本地特色的公路发展历程和人文底蕴,推动优秀公路文化传承和创新。实现我县有“美丽农村路”,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抓好贯彻落实。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相应机制,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二)完善激励机制。健全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正向激励体系,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在改革工作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考察。加强工作督促落实,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对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奖励。
(三)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开展政策解读,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创新举措,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爱路护路,凝聚社会各级强大合力,更好地推动农村交通实现高水平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