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城市绿化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3、负责公共绿地、游园、行道树、古桩树木及配套设施的普查和维护管理工作。
本部门现有干部职员97人,均为事业编制人员。本部门内设办公室、生产技术股、绿化监察保卫股、审计财务股和政工股。另有内设4个实行报账制副科级事业分支机构:琵琶王管理所、岳阳楼管理所、南湖管理所和珍珠山管理所。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营收、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317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76.31万元,本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政府性基金预算)、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9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均为空)收入较去年增加1148.19万元,还在于增加特定目标类经费。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317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176.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91.6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4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9.8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增加退休人员和辞职人员,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2022年预算未列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3.71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74.6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8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877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城区绿地绿化养护等方面;运行维护经费99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洒水车油料、维修、保养、保险等方面;编外用工人员经费332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政府性基金预算)均为空。
(一)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9万元。比上一年增加97万元,增加4850%,根本原因是2023年预算单列公务用车运行费99万元。
2023年度本单位未计划安排会议、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6.97万元,其中工程类605万元,货物类302.52万元,服务类499.45万元。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合计1099.6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小计509.70万元;通用设备原值小计418.68万元;专用设备原值小计115.25万元;文物和陈列品原值小计0万元;图书档案原值小计1.1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小计9.99万元。本单位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合计0.85万元。
本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17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8.36万元,项目支出1308万元。详见附表中单位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1-22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另外的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营收”、“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