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
1.贯彻执行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协助起草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协助编制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绿化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城市公共绿化、公园、广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授权承担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负责审核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的具体方案中的各类技术指标和标准,配合开展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工作,并给予技术指导;根据授权开展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
4.根据授权承担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城市广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竣工验收移交后的城市道路绿化、公园、广场的养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建成区内的公共绿地、公园绿地、风景林地、城市广场等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市辖县(区)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的绿化规划、建设及养护管理工作。
5.协助开展城市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管理。协助制度道路绿化、公园、广场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园林苗木、花卉培育研究工作。根据授权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和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6.根据授权承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改变绿化规划和绿地性质、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等方面的批后监管工作。
7.协助编制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园林科研,推广科技成果。制定行业人才培训计划,指导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市园林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北海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是北海市市政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21人,实有在职人数16人。退休12人。下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技术科、绿化管理科、公园管理科、建设监管科、植物研究管理科。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北海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1,177.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9.6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175.83万元,下降64.88%。收入详细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9.6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减少2,137.75万元,下降64.64%,根本原因是项目数量及项目拨款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根本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根本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根本原因是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根本原因是无营收。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00%,根本原因是2022年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营收”及“另外的收入”不能确保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根本原因是没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7.9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7.7万元,下降82.66%,根本原因是使用及核销结转结余资金。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1,177.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51.02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175.83万元,下降64.88%。支出详细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在编在职职工工会经费开支。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12万元,增长100%,根本原因是2022年工会经费纳入本单位决算统计。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以前年度“北部湾广场下沉广场旅游厕所改造”项目经费开支。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10万元,增长100%,根本原因是2021年无该部分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1,142.8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单位年度预算项目、人员经费、定额公用经费等开支。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139.15万元,减少65.18%,根本原因是预算项目减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支出归并到主管局开支。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根本原因是无结余分配。
5.年末结转和结余26.5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明显的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35万元,下降21.68%,根本原因是使用结转结余资金。
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6.9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172.57万元,下降65.45%。其中:基本支出330.42万元,项目支出816.50万元。
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90.9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全年预算为4.12万元,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一定的差异的原因是预决算口径不一致,职工工会经费列入2022年单位决算反映。
(二)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1,290.9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2%。主要差异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未拨付、未在当年支出。
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42万元,支出详细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8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5%。主要差异原因是在职职工绩效奖金不列入年初预算,由财政在年度内统一下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9%。主要差异原因是部分经费未拨付,未在当年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12%。主要差异原因是部分经费未在当年支出。
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根本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6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26万元,降低25.51%,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万元,降低11.78%。根本原因是:一是减少法律顾问咨询费用,该部分费用由主管局统一开支;二是部分经费未拨付。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2.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9.14万元,(口径参见单位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有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2.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6.1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33.7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861.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我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决算项目中自评评定为一等的9个,评定为二等的1个。项目调整后预算数为1,076.46万元,执行数为861.49万元,完成预算的80.03%。自评结果如下:
(1)“市政公厕维护费用”项目自评得分100分(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额完成该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全部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暂未察觉缺陷。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经费收支、积极地推进项目进展。
(2)“各公园、广场、绿化站保安服务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额完成该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全部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暂未察觉缺陷。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经费收支、积极地推进项目进展。
(3)“北海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备检整改工作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87.65分(二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部分完成该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完成公园公示牌、界碑制作与安装,其余部分因条件未达到暂未开展。发现的主体问题及原因:一是该项目部分工作需根据区住建厅设定统一标准开展,因标准未统一导致该部分工作无法推进;二是该项目部分工作需待上级部门回复意见后方可推进,因未收到回复意见导致该部分工作无法推进;三是与财政沟通,计划调整项目内容,又因财政冻结资金无法继续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作出调整预算、申请经费。
(4)“第十三届广西园博会(河池)北海展园参展参会活动等费用”项目自评得分94.06分(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部分完成该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全部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顺利完成参展并取得了好成绩。发现的主体问题及原因:因当年财政资金紧张,剩余资金已申请未得到财政批复,导致没办法全部完成项目经费开支。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沟通,及时申请拨付经费。
(5)“东区公园土地案件、“帝豪城”案件法律诉讼费”项目自评得分99.28分(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较好地完成了经费支出;二是全部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发现的主体问题及原因:部分经费需待案件推进后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跟进案件推进情况,余款列入以后年度项目预算。
(6)“客服中心管护费用”项目自评得分94.48分(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较好地完成了经费支出;二是较好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发现的主体问题及原因:因当年财政通过采购备案较晚,未能及时完成电脑采购。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沟通,尽早开展采购工作。
(7)“重要节日环境美化项目”项目自评得分95.71分(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部分完成经费支出;二是全部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发现的主体问题及原因:因当年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资金多次申请未得到财政批复,导致没办法完成项目经费开支。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沟通,及时跟进经费申请进度。
(8)“长青公园南珠碑林维修”项目自评得分100分(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额完成该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全部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暂未察觉缺陷。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经费收支、积极地推进项目进展。
(9)“奖励性补贴”项目自评得分98.05分(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较好地完成了经费支出;二是全部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发现的主体问题及原因:依规定,有1人在记过处分期间暂时不发奖励性补贴。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与单位人事对接奖励性补贴发放人数与金额,确保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10)“北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春节慰问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一等)。一是全额完成该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全部完成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暂未察觉缺陷。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经费收支、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项目绩效目标。
三、营收: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营收”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另外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筑设计企业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明显的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北海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北海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另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