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管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各样的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1.锚定“增长点”,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有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粮食安全责任,促进粮食、蔬菜产量平稳增长。逐步推动特色产业从种养环节向加工流通等二三产业延伸,以乡村振兴新江先行组团为引领,持续推动农产品加工“金三角”和那云滋韵食品厂提档升级。以新江那云甜瓜粮果蔬基地为示范,着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做好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协调推进国菱家居项目规划一路续建工程,促进企业建成投产。

  2.紧盯“关键点”,推动乡村振兴提质增效。持续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体系,扎实做好“三类人员”的跟踪帮扶,坚持定期核查、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深化产业、就业帮扶,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一同推动实现产业兴旺、农民增收的目标:

  3.聚焦“破局点”,推动城乡面貌蓄势革新。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整体“四位一体”总体提升,推动村庄环境整体面貌向生态美丽宜居迈进。加强“两违”巡查力度和农房管控工作,快速推进农村宅基地申请和建房审批工作。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协助推进蒲庙至百济二级公路(新江段)、新江至扶绥一级公路(新江段)、G322五塘至新江公路等项目建设。

  4.站稳“落脚点”,推动民生事业加速落地。持续做好跟踪医保缴费工作,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切实扩大全镇医保参保覆盖面。全面落实稳就业、保就业政策,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做深做实卫生健康服务,逐渐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5.突出“难堵点”,推动基层治理纵深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摸排调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在先、化解在前、处置在早的工作思路,及时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燃气、电瓶车消防安全、自建房、交通、森林防火等安全风险隐患摸排工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人民政府本级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内设机构5个: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村委单位性质为村民自治组织,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全镇有1个社区,8个村委会。

  镇政府直管单位7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镇属直管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分别是:新江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所、新江镇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站、新江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新江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新江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新江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新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新江镇人民政府人员编制总数为33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31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人。

  新江镇人民政府实有财政供养人员42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28人,工勤编制在职人员2人,离休人员12人。

  2025年部门总收入1294.3万元,较上年减少11.0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预算992.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7%,同比减少60.96万元,下降5.79%;大多数都用在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乡镇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依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城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政府专项检查、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预算120.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1%,同比减少78.434万元,下降39.42%;大多数都用在单位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预算56.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5%,同比减少11.32万元,下降16.75%;大多数都用在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预算77.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1%,同比减少0.24万元,下降0.31%;大多数都用在村委干部补贴和村委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预算5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4%,同比减少9.36万元,下降16.59%;大多数都用在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2025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180.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54%,同比减少93.54万元,下降7.34%。主要是用于保障政府本级正常运作的日常支出。包括依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方面的支出;依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支出以及按城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费等开支。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预算588.9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9.88%,同比减少28.47万元,下降4.61%。大多数都用在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预算279.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3.68%,同比减少91.73万元,下降24.7%。大多数都用在为保证单位正常运作的办公、印刷、水电、邮电、差旅、维修、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等基本支出。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预算312.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6.45%,同比增加26.66万元,增长9.33%。大多数都用在支付离退休支出(财政非统发)、遗属生活补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村(社区)两委干部补贴等。

  项目支出预算113.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6%,同比减少66.79万元,下降37.06%。主要是用于保障政府本级单位履行职能,用于本级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村级人员补助等。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预算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88%,同比增加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农村社区工作经费等支出。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预算105.9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3.41%,同比减少74.26万元,下降41.21%。大多数都用在发放村级人员补贴等支出。

  ④资本性支出(类)预算6.4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7%,同比增加6.47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发放大化移民安置用地土地租金等支出。

  2025年部门总收入1294.3万元,比2024年预算1454.63万元减少160.33万元,同比下降11.02%。收入预算减少的根本原因是:在编人员五险二金基数降低、村级公益性岗位补贴预算不在本单位列支等。2025年部门总支出1294.3万元,比2024年预算1454.63万元减少160.33万元,同比下降11.02%。支出预算减少的根本原因是:在编人员五险二金基数降低、村级公益性岗位补贴预算不在本单位列支等。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2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29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本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29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650.9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政府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依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南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8.82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专职化管理网格员经费、公厕和旅游厕所管理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5.8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其他村级人员补助。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307.08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定工、半定工村干部补助、村委(社区)工作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36.1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53.07万元,大多数都用在:缴纳在职在编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31.36万元,大多数都用在:缴纳在职在编职工单位部分职业年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5.68万元,大多数都用在:缴纳在职在编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30.33万元,大多数都用在: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预算数为0.26万元,大多数都用在:缴纳在职在编职工大额统筹医疗保险。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预算数为77.77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村级人员补助等。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7.0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缴纳在职在编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7万元。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6.9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9万元,比2024年预算8.5万元减少1.6万元,同比下降18.82%。具体如下: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1.2万元,比2024年预算1.5万元减少0.3万元,同比下降20%,减少的问题大多是:我单位严格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循厉行勤俭节约原则,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并按逐年递减的原则来安排预算。大多数都用在:日常公务接待事宜。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5.7万元,比2024年预算7万元减少1.3万元,同比下降18.57%,减少的问题大多是: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大多数都用在:公务车日常维修、加油和保养费。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9.58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另外的费用),比2024年预算减少28.66万元,下降9.3%,减少的问题大多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2025年本部门政府预算采购预算总金额5.7万元,同比增加5.7万元,增长100%。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类采购预算5.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方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1个,涉及金额11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43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12。

  村级人员补助(村民小组长、屯支部书记、村(居)务监督委员),预算金额63.36万元,资产金额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他村级人员补助(消防协管员),预算金额2.88万元,资产金额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专职化管理网格员经费及网格工作经费,预算金额3.42万元,资产金额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新江镇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工程失地移民农户生活补贴经费,预算金额7.94万元,资产金额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新江镇团阳村和华联村大化移民安置用地土地租金,预算金额6.47万元,资产金额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服务惠民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服务经费,预算金额7.56万元,资产金额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他村级人员补助(统计协管员),预算金额2.16万元,资产金额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工作经费,预算金额3.64万元,资产金额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他村级人员补助(村级交通安全协管员),预算金额10.8万元,资产金额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村级人员补助(村民小组长、屯支部书记、村(居)务监督委员),预算资金63.36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月拨付村级人员补助(村民小组长、屯支部书记、村(居)务监督委员),设3条数量指标:村民小组长=222人,屯支部书记=33人,村(居)务监督委员=9人;设1条质量指标:资金拨付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完成拨付时间≤12月;设3条成本指标:村民小组长补助=532800元,屯支部书记补助=79200元,村(居)务监督委员补助=21600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96%;设1条满意度指标:辖区居民满意度≥96%。

  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没有新申请财政资金安排且实施期内支出计划资金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

  本部门对71个2023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一等的项目60个,二等的项目6个,三等的项目5个,结果应用情况如下:5个项目根据自评发现的问题,完善了相关制度或改进管理措施。积极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本部门对1个2023年度项目开展部门评价:项目名称为2023年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补贴(新江镇)项目,评价结果为:项目绩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一等,结果应用情况如下:从评价情况去看,该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管理规范,项目实施过程顺利,资金审核符合流程,设定的绩效目标均符合标准要求,项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等均已达标。增加了脱贫户的收入,为脱贫户稳岗就业、保障基本生产生活、预防返贫提供了坚实保障,2025年度将继续做好该项目的预算支出。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营收”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主办南宁市邕宁区委宣传部承办网站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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