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刮落围挡砸伤路人 刮掉大门砸晕外卖小哥 一句“风太大不怪我”能否免责?
最近,全国多地出现强风天气,大风来袭,屋顶的杂物、屋旁的树木、没关好的门窗等都可能瞬间化身“空中利刃”,若因此被砸伤,财物被损坏,责任人能以“风太大不怪我”免责吗?
张某步行至某大桥北侧时,被大风刮落的桥边围挡砸伤。张某被救护车送往急诊抢救中心就诊并住院。为此张某花费医疗费等一系列费用,于是张某将围挡的所有人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建筑公司认为当天系大风天气,且瞬时极大风速达到10级,围挡被吹倒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且围挡上已张贴相关醒目警示,事发地点为桥梁,没有办法进行其他加强固定措施,故不同意承担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建筑公司作为管理人,在大风天气来临前应积极做好相应的保护的方法。该案中,当天出现的大风天气属于一般的自然现象,且气象台已发布大风天气预报,因此,大风天气致围挡倾倒并非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同时,依据建筑公司提交的证据,其已经在围挡上张贴“大风天气请勿靠近”等警示标示,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大风天气情况下更应当提高其注意义务。
法院最终结合具体案情以及致损原因的大小及过错程度,对责任承担比例进行分配。
法官表示,被掉落的广告牌或者路边的大树砸伤,可以向相关的所有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索赔。如果相关责任人无法验证自己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且提供了相应的预防的方法,不能因大风天属于不可抗力进行免责。若遇到高空抛坠无法确定侵权人的,请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查明侵权人。能确定侵权人的,应第一时间保留事故现场,多拍视频和照片留作证据,并通过合理方式来进行维权。
什么是不可抗力?法官表示,认定是不是满足不可抗力,《民法典》有明确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最重要的包含由自然原因如台风、地震、洪水等引起的自然灾害。一般的大风天气,不属于突发的意外事件,也不属于不可预见且不能避免之天气灾害,由于天气恶劣导致的危险或安全风险隐患,属于相关所有人、管理人可以且应当预见到的情节,其亦能采用相应的预防的方法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如果仅以大风天属于不可抗力作为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抗辩事由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举证责任由谁承担?法官表示,搁置物、悬挂物等物品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是一种特殊的侵权损害,《民法典》对于此种损害责任的归责采用了过错推定原则,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验证自己没有过错的,推定其对高空设施存在管理瑕疵责任。受害人只需证明自己遭受的损害系因高空设施发生脱落、坠落所造成的,即已完成初步举证责任。
受害者是否也要承担责任?法官解释,《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如果受害人自己未能提高注意义务,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法官提醒,在外行走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主动规避潜在风险;停车时应尽量选择空旷场地,不要停放于树下、广告牌旁或紧靠建筑物,以免车辆受损。只有各方都积极履行自身责任,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类似意外事件带来的损失。
小齐是某外卖平台众包骑手,每日开工前需在平台APP上花费3元购买一份众包骑手意外险。一天晚上11点左右,刮起大风,小齐送餐时被大风刮掉的大门砸晕,造成面部遗留瘢痕,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小齐认为,自己投保了骑手意外险并缴纳保费,意外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故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等损失15万元。
保险公司辩称,小齐提交的证据没有证明受伤的经过,不认可小齐受伤是意外事故。
法院审理后查明,保险协议约定,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伤残,保险人按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进行赔偿,十级伤残等级对应比例为10%。
法院认为,外卖平台为保障骑手人身安全,与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保险公司不认可小齐的损伤为意外伤害,但也未提供证据证实损伤为非承保事故造成或存在免责事由。因此,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单约定向小齐支付保险金。
据此,法院综合案情后判决保险公司向小齐给付残疾保险金6万元和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1217.67元,驳回了小齐其他诉讼请求。该案目前已生效。
当前,外卖骑手已成为城市运转的“毛细血管”。在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下,外卖骑手的职业风险保障需不断加强。根据行业惯例和合同文本,意外伤害通常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本案中,小齐主张发生意外事故,提交的证据已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保险公司未提供充分反证和免责事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同时,外卖平台应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加强对外卖骑手劳动权益的保障,加大人身安全保险事项。
法官提醒,外卖骑手自身也应增强保险意识,在投保前充分了解不同保险的适用范围和保障内容,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通过保险分摊风险,增强安全感,在遇到极端天气时,应首先确保自身健康安全。
一天晚上,周先生下班回家,把车停放在小区楼下停车位上。次日一早,周先生发现车辆被坠落的卫星锅砸损。
周先生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对放置在楼顶的卫星锅负有管理责任和义务。于是,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用3060元。
物业公司辩称,当日出现极端大风天气,物品坠落无法事先预料,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当承担责任。其次,卫星锅放置在顶层楼顶,只有进入顶层业主家中通过阁楼才能到达,日常管理巡查无法进入,不是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公共区域,因此不负有管理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卫星锅放置在楼顶公共区域,物业公司进入楼顶的方式不能改变楼顶公共区域的性质,应对公共区域内的搁置物负有管理责任,对于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尽到提示及巡查的义务。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人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没有证据证明当日的大风天气已达到可认定为不可抗力的程度,且物业公司在得知将出现大风天气时更应该谨慎履行巡查义务,对于楼顶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并处理,因此对物业公司主张大风属于不可抗力的抗辩不予采纳。
建筑物上搁置物或悬挂物坠落成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后果严重的一项危险源。建筑装饰层脱落、楼顶天台种植花草、堆放大量杂物、建筑外墙老化未能及时修复等,对头顶上的安全造成直接威胁。《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王先生称,刘女士家的杨树将自家东墙、北墙及东檐角砸坏,导致房屋不同程度损坏,于是起诉要求刘女士赔偿房屋修复损失3.5万元。
对此,刘女士辩称,杨树早在王先生建造房屋前就存在,王先生不考虑树木栽种对相邻围墙和地基的安全风险,仍紧邻杨树建房,应自担后果,此外,王先生在房后排放生活用水,杨树被水浇透容易侧歪,叠加当天大风,应属自然灾害,因此拒绝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先生房屋北墙后的树为刘女士所有,树木歪倒造成王先生房屋受损,刘女士应承担赔偿责任。案发当日虽刮起大风,但已有气象预警提示,刘女士怠于采取措施防止树木倾倒,存在过错。关于刘女士陈述下水道流水冲刷导致树木倾倒的意见,法院认为,下水道与树木相隔一段距离,难以证明两者存在因果关系。
据此,法院根据房屋受损的实际情况,判决刘女士给付王先生房屋损坏修复费用3500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验证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提醒,农村在房前屋后栽种树木的情况比较常见,栽种人对树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管护的责任。树木生长遮挡邻居采光或靠近电线电路时,要及时修剪或移栽,保持安全距离;树木根系对邻居地基和围墙产生破坏时,需及时清除越界的根系;在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来临之前,要提前检查根系情况,发现松动立即加固,防止树木给邻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4月13日白天陕西大部晴天间多云,陕北、关中大部有大风天气。全省最冷气温分布:陕北-5.1℃~8.2℃,关中大部0.5℃~10.3℃,陕南0.5℃~12.9℃。全省最高气温分布:陕北12.9℃~23℃,关中大部19.4℃~30.9℃,陕南22.2℃~30.3℃。西安城区最冷气温8.3℃,最高气温29℃。
根据最新预报,受地面大风和沙尘传输影响,预计14-16日我省部分地方仍有大风。具体预报如下:14日:全省晴天间多云。陕北、关中部分、商洛、秦巴山区有4-5级(5.5~10.8m/s)偏北风,阵风7级(13.9m/s)以上。15日:全省晴天间多云,秦岭山区、陕南南部部分地方有分散性小雨或阵雨(0-5mm)。陕北西部、关中西部、商洛、秦巴山区有4-5级(5.5~10.8m/s)偏北风,阵风6-7级(10.8~17.1m/s)。16日:全省晴天转多云。陕北大部有4-5级(5.5~10.8m/s)偏北风,阵风6-7级(10.8~17.2m/s),部分地方并伴有扬沙或浮尘天气。
西安市气象台4月13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预计13日傍晚至夜间有浮尘天气,空气质量以轻到中度污染为主,部分时段有重度污染。后期以晴到多云天气为主,气温快速回升,最高温可升至34℃,午后多吹风天气,森林火险气象风险等级高,请注意防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毛蜜娜 通讯员 朱文静
记者调查发现,在处理恶劣天气导致人伤物损事件中,保险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问题。
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车损险的规定,暴雨、暴风、雷击、洪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车辆损失都属于保障范围。遇到雷雨天气导致树木倾倒砸伤车辆等事故,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车主对事故现场拍照留证,记录车辆破坏程度及周围环境。若损坏不严重,可直接找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理赔。现场有人员受伤或死亡、车辆损坏非常严重的情况,应及时报警。
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目前针对恶劣天气导致人伤车损事件中,保险公司可为树木所有方提供的险种最重要的包含公众责任险、物业管理企业责任险、公共管理责任险等。在一些损害发生后,准确定损和证据留存最重要,关乎着后续理赔进展。
“双方对定损金额有争议的话,一般是提交鉴定机构进行检验确定。若保险公司未能及时出具定损结果,车辆受损人也能自行前往正规维修机构修理。维修机构出具的修理清单和缴费明细发票、车主提交的付款凭据,可当作认定车辆损失的依据。”北京金融法院法官王思思说,如果涉及人身伤害,受损人员要及时就近前往医院做救治,保存好就诊病历资料、付费凭据、发票等证据;如果有伤残情况,当事人还要在规定时间内做伤残鉴定,以便后续理赔。
受访的人说,经济赔偿不是最终目的,关键是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要逐步提升公众科学避险意识,同时积极发挥相关行业专业优势,逐步的提升公众避险能力,降低社会风险成本。
平安财险北京分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负责人说,遇到大风大雨天气,避免将车停放在低洼地带,防止水淹。同时,远离广告牌、大树、危房、山体等危险处,避免车辆被砸。车主也可选择投保保障范围更广的保险产品,包括机动车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等,在遭遇意外时可有实际效果的减少自身损失。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朱俊生表示,保险公司在车险、责任险等业务中开展风险减量服务大有可为,对面临台风、暴雨等灾害风险的客户要及时筛查,对承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巡防,并提供有明确的目的性的防灾防损建议。在灾害来临前,及时向客户发送预警信息,帮助其降低损失。 综合新京报、央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