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辽宁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方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召开二十届三中全会,为快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省委先后召开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进一步明确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一年来,面对多重压力叠加、多重困难交织、多重挑战并行的复杂形势,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聚焦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打造新时代“六地”,聚力“八大攻坚”,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充分的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现了全省财政平稳运行。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05.8亿元,增长5.5%;加财政补助收入3511.9亿元、调入资金269.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881.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21.7亿元,收入总量为9363.5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53.2亿元,增长4.2%;加上上解中央财政支出131.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3.4亿元、调出资金26.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15.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14.1亿元,支出总量为9363.5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8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4亿元),增长18.8%;加财政补助收入3259.1亿元、市财政上解省财政收入553.6亿元、调入资金4.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8.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761.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6亿元,收入总量为5021.2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8.1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7.3亿元),增长4%;加上上解中央财政支出101.4亿元、省对下转移性支出2223.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1.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675.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1.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9.9亿元,支出总量为5021.2亿元。
省本级主要支出事项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10.3亿元,教育支出158.8亿元,科学技术支出25.6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1.6亿元,卫生健康支出32.8亿元,农林水支出53.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87.7亿元,金融支出75亿元。
省对下转移性支出2223.4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18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75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84.4亿元。
2024年预算安排省级预备费18.9亿元,未支出。2024年末,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61.4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1.2亿元,增长11.7%;加财政补助收入307.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1411.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18.5亿元、调入资金96.6亿元,收入总量为2635.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1.9亿元,下降22.7%;加上债务还本支出906.4亿元、调出资金120.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706.8亿元,支出总量为2635.3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5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1.1亿元),增长3.5%;加财政补助收入255.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1059亿元、市财政上解省财政收入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8亿元、调入资金12亿元,收入总量为1347.2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2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5亿元),增加146.8亿元;加上省对下转移性支出239.7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012.5亿元、调出资金1.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9.6亿元,支出总量为1347.2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5亿元,增长22.6%;加上上年结余收入30.4亿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2.6亿元,收入总量为113.5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5亿元,下降4%;加上调出资金47.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9.1亿元,支出总量为113.5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亿元(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无收入),下降24.1%;加上上年结余收入0.8亿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2.4亿元,收入总量为5.6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40万元),增长35.7%;加上调出资金1.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省对下转移性支出2.5亿元,支出总量为5.6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86.8亿元,下降1.2%。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058.2亿元,增长1.9%。当年收支结余28.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33.9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67.2亿元,下降6.3%。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482.2亿元,增长2.6%。当年收支缺口115亿元,主要是通过动用上年滚存结余解决;年末滚存结余553.7亿元。
国务院下达我省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592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037.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890.4亿元。截至2024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为14016.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907.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108.5亿元。2024年全年发行政府债券2292.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881.7亿元,专项债券1411.2亿元。
2024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深入开展财政系统“精算、精管、精准、精细”专项行动和“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活动,多措并举增收节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大任务保障、提高民生保障水平、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稳步推进财政改革、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助力经济持续向好,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省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促进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增强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保障能力。
1.实事求是组织收入。坚持依法依规、应收尽收,积极构建税费共治机制,严格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不收取过头税费,切实提高收入质量。积极盘活国有资产、资金、资源,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收入181.4亿元、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收入54.7亿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出让收益115.5亿元。我省开发设计的“山海有情 天辽地宁”即开型福利彩票获得国家批准在全国发行,出售的收益2亿元,筹集公益金0.4亿元。
2.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精准把握国家财政政策,全力争取更多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全年获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452.5亿元,增长7.7%;中央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调剂资金809.2亿元,规模保持全国首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67亿元,增长0.6%;新增化债限额2314亿元。组织15个项目通过国家竞争性立项,获批资金总规模50.3亿元。争取国家批复同意我省实行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成为全国叠加享受“海路+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的三个省份之一。
3.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聚焦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积极谋划债券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共同审核通过我省专项债券项目381个,通过率81.8%,比2023年提升24个百分点。精算债券期限结构,紧盯债券资金市场需求,科学设定时间窗口,财政金融联动发力,高质高效完成2292.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任务,平均发行期限17.5年,比存续债券拉长8.4年;平均发行利率2.35%,比存续债券下降97个基点。推行督帮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债券资金早拨付、早使用、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94%,居全国前列,充分的发挥其对稳投资、扩内需的重要作用。
4.保证必要支出强度。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围绕“八大攻坚”,综合运用专项债、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财政补助、贴息、基金、担保等政策工具,统筹省以上财政资金2920.6亿元保障三年行动50项重点任务,筹措资金290亿元落实“两新”“两重”政策,支持15项重大工程、22个重点产业集群、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预算执行中压减全省非急需非刚性支出2%以上,压减4.3亿元,腾出更多资金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
5.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支持市场主体的税费优惠政策,全省支持科学技术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减税退税降费670亿元,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沈阳、辽阳两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预计每年减轻纳税人税负2.1亿元。严格落实国家治乱减负等有关政策,稳妥推进清欠税款工作,保护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6.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省级融资担保代偿比例从20%提高至40%,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扩面增量,新增融资担保业务353亿元,增长13%,惠及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户4万余户。争取我省部分科技担保业务纳入国家科学技术创新专项担保计划,享受国担基金及省级风险分担比例从40%-60%提高至70%;31亿元科技担保业务享受省级风险分担比例40%政策支持,惠及企业1100余户。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撬动新增创业担保贷款66.4亿元,惠及个人和小微企业2.8万户。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深入落实国家及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举措,促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1.支持持续壮大经济实力。统筹基本建设投资资金14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26亿元、增发国债222.2亿元,支持国家及省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制定财政支持政策清单,筹措资金393亿元支持补齐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和海洋经济短板。筹措资金38.7亿元,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开展“乐购辽宁、惠享美好”系列促消费活动,支持文体旅深层次地融合发展,推进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以及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改造,最大限度提振消费。筹措资金6.6亿元,支持外贸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引进优质外商投资项目,推动经济开发区以及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等开放平台建设,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筹措资金20亿元,支持沈阳都市圈建设、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以及县域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构建优势互补、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区域经济布局。
2.支持培育发展新动能。筹措资金16.3亿元,支持加强科学技术基础研究、高水平建设辽宁实验室,助力实施科技重大专项6项、重点研发计划180项、科技领军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科技计划37项,推动创新要素集聚,增加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筹措资金36.7亿元,加大省属本科高校投入力度,支持加快一流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推动高校深化改革;支持优化职业教育规划布局和专业设置,建设产教融合共同体,提高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培训质量。筹措资金7亿元,支持持续实施“兴辽英才计划”,推动高层次人才来辽干事创业和高质量人才平台建设。
3.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筹措资金17.3亿元,支持先进装备向上突破、石化和精细化工向下延伸、冶金新材料向深拓展、消费品向专发力,支持集成电路、工业母机、生物医药等新兴起的产业发展,加快转型升级;支持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实施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加力支持工业重点领域、环境基础设施设备等方向设备更新改造;通过贴息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流动贷款,激发企业活力。
4.支持农业强省建设。筹措资金246.1亿元,落实各项惠农补贴、农业保险补贴和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粮食单产提升工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和种业振兴行动,稳定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筹措资金19.2亿元,支持创建设施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农业产业强镇,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筹措资金72.5亿元,支持建设农村公路和村内道路11694公里,创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151个,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提标政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5.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筹措资金8.2亿元,支持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和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筹措资金89.4亿元,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筹措资金55.8亿元,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重点支持国土绿化行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辽河流域综合治理、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和荒漠化综合防治行动、辽河口国家公园创建等,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建立河流断面水质生态双向补偿制度,促进区域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
6.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推动央地合作基金设立,分别与招商局集团、中国诚通、中国国新、光大控股合作设立4只基金总规模达97亿元,预计带动社会资本和政府性资本投入240亿元。加大辽宁政府投资基金对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完成华锦阿美24.7亿元、沈阳汽车21.4亿元等省内重大项目出资,支持高商载无人机研发生产,出资设立的各子基金投资项目17项次、投资金额8.1亿元。争取国家批复我省采取PPP模式推进秦沈、新阜两条高速公路建设,预计吸引社会资本投入205亿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振兴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6.7%,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1.支持充分就业增加收入。筹措资金98.7亿元,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支持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补助政策,兜底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调整优化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能力。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负担。
2.支持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筹措资金4024.4亿元,确保全省816.7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99.7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493.3万名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企业和机关事业养老金月人均标准提高3%,城乡居民全省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筹措资金41.1亿元,支持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国庆节前向32.6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筹措资金21.7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优抚对象、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3.支持加快建设健康辽宁。筹措资金121.8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年人均标准分别提高到670元和94元。筹措资金33.8亿元,支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短板。筹措资金9.5亿元,支持提升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职业病防治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支持中医药强省建设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
4.支持教育文化体育建设。筹措资金51.4亿元,支持增加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供给,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筹措资金25.2亿元,落实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提高高校学生资助补助标准并扩大政策覆盖面,上调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减贷款利率。筹措资金11.5亿元,支持开展宣传思想领域重点工作,支持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以及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筹措资金7.5亿元,支持完善群众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备战第十五届全运会和筹备第十五届全国冬运会以及实施“三大球”振兴计划和发展冰雪运动。
5.支持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统筹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保障工作,有力应对历史罕见洪涝灾害。全面梳理救灾和灾后重建有关财政政策和资金渠道,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共筹措资金46.7亿元,支持受灾地区开展搜救安置、排危除险、设施抢通抢修、倒损房屋重建、受灾群众救助等应急处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启动快速核拨机制、加大资金拨付频次,先后30次及时下达救灾资金。严格救灾资金监管,督促指导加快救灾资金拨付和重建项目实施,确保救灾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有效支持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6.支持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筹措资金130亿元,重点支持政法部门防控风险、打击犯罪、执法办案、公共服务等工作;支持开展“万件化访”行动和“平安护航”专项行动,加大司法救助、诉前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国家赔偿等经费保障力度。筹措资金57亿元,支持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以及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持续改善居民居住和生活条件。筹措资金32.7亿元,支持危化、矿山、电动自行车等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推动完善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规范管理与风险防控齐抓共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基层“三保”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深入县区实地调研,“解剖麻雀”分析基层财政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综合施策确保平稳运行。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明确“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精细审核县级“三保”预算,确保足额纳入预算管理。加大财力下沉力度,重点向“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需求大、财力薄弱地区倾斜。严格执行“三保”支出预算,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三保”工作专人专区联络机制强化“三保”动态监测,对确有困难地区及时精准调度资金,确保基层“三保”不发生问题。
2.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有力推进。健全“借、用、还、防、化、管”债务闭环管理体系,深入推动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地见效。强化各类化债资金统筹,按时偿还政府法定债务本息,全力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开展政府隐性债务“大起底”式核查和全省融资平台数量压降及转型发展两个专项行动,债务风险底数进一步夯实,融资平台数量下降55.9%,压降比例居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开展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平台试点工作,探索完善地方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研判机制,加强“银政企”协作,用好偿债应急周转资金,坚决防止地方债务“爆雷”。
3.助力金融改革化险工作稳步实施。落实金融改革化险既定支持政策,管好用好金融改革化险专项资金,推动中央专项借款到位,助力金融改革化险顺利推进。规范特定资产处置机构清收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提高清收挽损质效,降低金融改革化险成本。严格协同审核金融改革化险方案,防范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强化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会监督,防范地方金融企业风险。
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要求,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1.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财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和财政部门的政治定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财政政策、工作举措,把讲政治的成效体现在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上。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省“双进双促”专项行动和全省财政系统“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活动,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
2.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制定省与市税收收入划分办法,建立健全“多干多得、少干少得”的激励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制定(修订)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1项。完成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序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完成基本公共服务、科技、应急救援及自然资源4个领域市和县(市、区)之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因地制宜制定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财政体制改革和规范乡财县管要求撤销全部乡镇金库。
3.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制定(修订)定额标准280项。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修订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实施办法。制定预算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强化预算评审全过程管理。建立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度与项目预算执行对账机制,提升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时效性。建立转移支付常态化监控机制,将87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及20项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监控,试点工作得到财政部表扬。加快以预算管理一体化为核心的数字财政建设。
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健全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绩效指标标准体系,提升绩效管理科学性。对3104个项目、626个省直单位开展常态化绩效监控,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聚焦关键领域选择24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33亿元,覆盖“四本预算”。构建“反馈、整改、提升”结果应用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约束。开展全省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整体性突破升级。选择教育、节能减排、资源环境等领域重点项目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推动公共服务、成本定额、财政支出、绩效指标标准协调统一。
5.加力优化财政营商环境。建立“县级核验、省级发放”农机补贴工作机制,实现补贴资金“直达快享”,提高资金发放效率和购机者满意度。开展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和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发放流程再造,压缩工作时限,推动补偿政策落实早、落实好。采取“免申即享”发放补助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优质企业发展,增强企业获得感。建立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预算补充机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隐性门槛和壁垒,会计中介机构行政审批实行“一网通办”推广电子证照,开展注评行业会员“零跑动”服务活动,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
6.切实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新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向省人大报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政府债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实行省财会监督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财会监督合力。高位推动财会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全省清查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专项行动等财会监督检查,坚持立行立改、以查促改,构建长效机制,严肃追责问责,形成监督震慑效应。从严从实做好巡视巡察、人大监督、督查督办、审计、财政部监管局等发现问题整改,持续加强财政内控制度建设。
全省财政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掌舵领航、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上下奋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帮助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加压奋进的结果。在此,对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与此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重点行业减收和刚性支出增多并存,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基层“三保”压力较大;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预算约束不够严格;地方政府债务负担重,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彻底解决;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财会监督力度还需加强等。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决胜之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做好2025年预算编制和各项财政工作。
从经济财政形势看,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但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在关键时刻、重要节点党中央及时研判形势、做出决策部署,确保我国经济乘风破浪、行稳致远。我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在首战告捷、实现“四个重大转变”的基础上,攻坚之战连战连胜、实现了“六个新提升”,打出了气势、打出了信心、打出了成效,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进中提质。虽然我省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带动税收增长动能仍显不足,保障基层“三保”及债务还本付息、国家及省重大战略任务等刚性支出需求增多,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但随着国家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激发新的发展动能、一揽子增量政策持续发挥作用,以及出台实施力度更大的政策措施,历史机遇、改革动力、政策红利相互叠加,经济回升向好的大趋势将不断巩固和增强,为财政增收提供坚实支撑;减税降费政策趋于平稳,缓税基数效应和减税翘尾因素逐步消退,有利于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财政支出也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加大支出强度,推动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保障全省财政平稳运行。我们将正视困难、坚定信心,以求真务实、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地见效,助力打好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
2025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预算编制要求,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狠抓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围绕上述要求,2025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全面加强统筹,科学编制收入预算。加强“四本”预算统筹,对符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用途的项目优先通过两本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根据需要和财力适当安排资金补充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事求是、科学预测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相衔接,增强预算完整性和财政资源统筹能力。二是坚持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充分运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及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化支出预算结构,突出保障重点,将国家及省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放在预算安排首要位置,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加大财政支出强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实施零基预算,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贯彻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格局,优化项目支出设置,做到有保有压、能增能减、讲求绩效。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严把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和急需处。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坚持“精算、精管、精准、精细”要求,加强财会监督,硬化预算约束,推进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动预算与绩效有机融合,保障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推动政府债务合理适度,持续发挥带动有效投资作用,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1.一般公共预算。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22亿元,增长4%;加财政补助收入2855.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32.9亿元、调入资金522.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3.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1198.6亿元,收入总量为8635.4亿元。扣除上解中央财政支出131.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34.2亿元、调出资金7.1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62.7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1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5.2亿元),增长5.9%;加财政补助收入2706.1亿元、市财政上解省财政收入573.3亿元、调入资金1.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5.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958.3亿元,收入总量为4526.2亿元。扣除上解中央财政支出101.4亿元、省对下转移性支出1908.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5.4亿元、债务转贷支出912.6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1578.3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7.9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0.9%。
省本级主要支出事项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亿元,公共安全支出89.9亿元,教育支出157.1亿元,科学技术支出22.7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6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7.5亿元,农林水支出47.1亿元,交通运输支出80.1亿元,金融支出24.5亿元。
省对下转移性支出1908.5亿元,其中:一是返还性支出185亿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589亿元,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508.1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99.5亿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51.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20.7亿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59.8亿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49.9亿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47.3亿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34.5亿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2亿元、节能环保支出32.7亿元、农林水支出9.1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8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4亿元、金融支出9.5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0亿元,增长41.6%;加财政补助收入15.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1081.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5.3亿元、调入资金39.9亿元,收入总量为1951.9亿元。扣除债务还本支出103亿元、调出资金211.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37.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2.3%。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6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15.1亿元),增长0.5%;加财政补助收入14.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819.1亿元、调入资金18.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1亿元,收入总量为869.2亿元。扣除省对下转移性支出20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48.1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401.1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12.2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740.5%。主要支出事项是:农林水支出2.8亿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370亿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8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8.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6.5亿元,增长82%;加上上年结余收入29.2亿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2.5亿元,收入总量为178.2亿元。扣除调出资金105.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2.6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38.5%。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亿元(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无收入),下降11%;加上上年结余收入0.3亿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2.3亿元,收入总量为4.7亿元。扣除调出资金1.2亿元、省对下转移性支出2.5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1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0.04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40.9%。主要支出事项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1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0.8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337.4亿元,增长4.9%。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335.2亿元,增长5.5%。本年收支结余2.2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655.3亿元,增长8.6%。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拟安排3683.6亿元,增长5.8%。本年收支缺口28.3亿元,主要通过动用上年滚存结余解决。主要支出事项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40.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1.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73.7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9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6亿元。
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10个方面突破、50项重点任务以及决胜之年重点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精准投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全力以赴服务保障打好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
1.支持扩大内需全面开放,助力稳住决战决胜基本盘。一是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安排省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13.4亿元,积极争取、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以15项重大工程为总抓手,支持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和实施工作,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作用,更大力度支持“两重”项目建设。适当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和比例,依托辽宁产业投资基金加快推动新基金设立和已设基金投资,引导撬动更多社会和金融资本支持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持大力提振消费。推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支持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支持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大力发展新兴消费,推动传统商业改造升级,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积极支持发展首发经济、冰雪经济、银发经济,推动文体旅消费做大做强。三是支持全面提升开放水平。用好用活海路和陆路启运港退税、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信贷等政策,支持企业走出去;支持办好中国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要活动,推动自由贸易示范区提质增效,加大引资稳资力度;支持沈阳建设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大连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助力加快建设东北海陆大通道。
2.支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培育塑造决战决胜新动能。一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统筹安排资金15.9亿元,完善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加大力度支持基础科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辽宁实验室高水平建设运行,以高水平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天使投资基金群设立,培养耐心资本,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二是支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统筹安排资金25.9亿元,支持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强化基础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支持加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三是支持人才强省战略。统筹安排资金8.1亿元,支持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和“百万学子留辽来辽”专项行动,为振兴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3.支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一是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统筹安排资金16.3亿元,支持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加快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支持持续推进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建设、做强22个重点产业集群,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数字化转型,构建具有辽宁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鼓励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二是支持国企民企协同发展。落实落细结构性减税降费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持续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扩面增量,更好为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充分发挥央地合作基金作用,利用央企丰富的投资资源和先进管理经验,更好支持辽宁实体经济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4.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夯实决战决胜压舱石。一是支持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各项惠农补贴和农业保险扩面提标政策以及种粮农民收益保障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支持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和粮食单产提升工程,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黑土地保护利用,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支持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加快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改扩能,引育壮大省级龙头企业,提升农产品加工聚集区规模和效益,助力食品工业大省建设。积极践行大食物观、大农业观,支持建设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多业并举的产业体系。三是支持推进乡村建设。深化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和村内道路建设,支持“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以及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统筹安排资金23.3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5.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决战决胜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支持加快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统筹安排资金15.8亿元,支持扎实推进沈阳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和以大连为龙头的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推动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支持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加快崛起;支持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二是支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加强县域财源建设,对新进入百强县和百强县排名进位的县、主体税种收入增幅在20%以上的县等给予奖励。通过贷款贴息、财政奖补、定额补助等方式,推动县域主导产业升级,促进县域一二三产业深层次地融合,引导县域加快转型发展。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省级分享的增量部分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用于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调动县域培植税源积极性。三是支持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引导常住地加大教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支持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四是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协调发展。统筹安排资金52.4亿元,支持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推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发展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升。
6.支持加快美丽辽宁建设,擦亮决战决胜生态底色。一是支持打好低碳转型持久战。落实财政支持“双碳”政策措施,支持高端风电装备制造、太阳能光伏利用、氢能研发应用、新型储能技术等新型能源项目建设,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和生物质、沼气、垃圾焚烧等发电方式,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二是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安排资金26.4亿元,支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重点实施燃煤污染控制和工业污染治理、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水源地保护、中小河流治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污染物及固废污染防治等项目。三是支持持续打好生态修复保卫战。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统筹安排资金15.1亿元,支持打好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以及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治理等重点工程。落实河流断面水质生态双向补偿制度。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生态保护。
7.支持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共享决战决胜成果。一是支持高质量充分就业。统筹安排资金87.5亿元,支持落实就业补助政策,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帮助提升职业技能,拓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渠道,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作用。二是支持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落实国家及省城镇和乡村居民医疗保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优抚对象补助等各类社保提标政策,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统筹安排资金35.1亿元,支持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政策,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优抚对象、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完善支持政策,推动养老服务发展。三是支持加快建设健康辽宁。支持落实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和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能力。落实积极生育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支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启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四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统筹安排资金74.2亿元,支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持续改善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好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提高中职教育、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五是支持建设文化体育强省。支持宣传思想文化重点工作,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推动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创作。支持做好第十五届全国冬运会筹备工作和全国运动会备战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六是支持平安辽宁建设。支持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抓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化解信访积案等工作。统筹安排资金19.2亿元,支持提升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加大对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投入力度,支持自然灾害防治项目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
8.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守住决战决胜安全防线。一是切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落实落细制度保障、财力下沉、动态监控、资金调度、应急处置、激励约束6项长效机制,健全省、市、县分级责任体系,压实“三保”责任。合理确定“三保”范围标准,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财力更多向县区、向困难地区倾斜,强化预算执行管控和资金调度,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要。加强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三保”风险处置预案,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二是稳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深入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持续抓好国家支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量政策落地见效,用足用好各类资金资源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完成化债目标任务。持续强化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强化应急处置,稳步推进融资平台数量压降和转型发展。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持续完善督导考核、激励约束、风险排查、应急处置、监督问责等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三是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健全全省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监管体系。压实不良资产清收处置责任,加强清收挽损资金资产管理,助力巩固金融改革化险成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对财政改革做出重大部署,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坚持以政领财讲政治、以财辅政勇担当、有政有财善作为,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更好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完善习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机制,持之以恒强化政治监督,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加力优化营商环境,驰而不息纠“”树新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全省财政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谋划收支预算、加强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改革等各项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地方财源建设,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管理,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积极谋划项目,主动对接国家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争取国家给予我省更大的财税政策倾斜和更多的资金支持。建立国有资产、资金、资源盘活长效机制,提升国有“三资”统筹利用能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集中财力办好大事要事,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健全预算管理链条,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保障资金拨付与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相匹配,推动项目按计划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深入开展全省财政系统“精算、精管、精准、精细”专项行动和“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活动,夯实管理基础,增强服务质效。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推进统一预算分配权。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建立有保有压、能增能减、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有序推进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等工作。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快财政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和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改进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建立促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四)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主动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省政协民主监督。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强化财税政策落实和预算管理监督,严肃查处、认真整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全面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工作,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健全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深化与审计、财政部监管局等部门协作,在信息共享、联合整治等方面形成监督合力。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以决战决胜的勇气、超常规的举措和力度,敢干善为、拼抢争实,全力以赴推动财政工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为打好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