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城市绿化“疏绿透美”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建设交通局、建设管理局)、执法局(城管中心),寒亭区市政公用中心,坊子区、青州市园林环卫中心,市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为解决我市城市园林绿化中部分绿地树木过密、树木通风透光差、长势弱等一系列问题,指导全市疏绿工作科学开展,我局制定了《潍坊市城市绿化“疏绿透美”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针对当前我市部分城市绿地树木过密、功能单一等现象,为有效改善树木通风透光差、长势弱等一系列问题,更好地发挥城市绿地生态和景观作用,优化绿地功能,提升绿地活力,现就科学开展“疏绿透美”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认真落实《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2021〕19号)、《山东省城市科学绿化建设指引》(鲁建城管字〔2022〕11号)文件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科学开展“疏绿透美”工作,通过绿地植物群落的结构调整和功能优化,不断的提高绿地的生态效益、景观效果和社会服务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1.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原则。用科学发展的思想指导绿地调整的设计、施工和养护环节,发挥绿地植物群落自我维持能力,倡导节约型园林理念,降低建设、养护成本。

  2.坚持合理配置,动态持续原则。兼顾绿地近、中、远期的群落动态与景观效果,营造密度适宜、配置合理、色彩丰富的群落景观。

  3.坚持以人为本,功能提升原则。合理调整绿地空间布局,创造公共活动空间,满足游憩、休闲、运动、观光等需求,提高市民的参与度。

  (一)密度不适宜的绿地。即植物群落郁闭度大于0.7或小于0.2的绿地;

  (三)群落衰败趋势明显的绿地。即因绿地建设有欠帐、通过养护措施无法改善、土壤退化、严重病虫危害、植物生长势衰退明显的绿地;

  (四)超过承载阈值的绿地。即受人为踩踏、市政频繁施工、自然灾害等干扰破坏过度的绿地;

  (五)植物选择或配置不当的绿地。即骨干树种选择或配置不合理、植物群落稳定性差的绿地;

  (六)功能不能够满足需要的绿地。即设施较缺乏或破损,开放性、游憩性较差的绿地;

  通过绿地植物群落结构调整与功能优化,促进绿地植物良性生长和生态效益最大化,发挥绿地生态、景观、服务等综合功能,形成植物种类多样、结构符合常理、密度适宜、自然稳定、高效多能的绿地植物群落,建成经济、高效、稳定和持续的绿地生态系统。

  1.植物群落密度日趋适宜。过密群落调整后的群落当年郁闭度为0.4-0.6;乔木层树冠2年内不重叠,5年内重叠率小于20%。

  2.植物群落垂直结构符合常理。因地制宜营造科学合理的群落垂直结构,发挥最佳生态景观效益。

  3.绿地功能逐步完善。完善服务设施,增加植物铭牌,开辟开放空间等,不断的提高绿地的游憩与文化功能。

  4.绿地土壤自循环能力增强。通过松土、施肥、局部换土等土壤改良和修复手段,不断促进土壤质地调整与土壤结构符合常理,提高土壤保水、保肥、供肥能力。

  1.保持绿线范围不变。即在实施调整前后,保持绿线.维持绿化种植培养面积。调整已建成的公共绿地内部布局,不得减少原有绿化种植培养面积,若增加园路等设施后,绿化和种植培养面积占绿地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85%。

  3.合理布置游憩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合理增设步道、座椅、果皮箱等服务设施。除必要的公厕、便民服务站管理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外,禁止新建建筑物、构筑物。

  植物群落是构成绿地的基本单元,合理的群落结构是城市绿地稳定、高效和健康发展的基础。优化群落结构,抽稀过密苗木,营建单层垂直结构的“乔+地被(草)”“灌+地被(草)”群落;以从植、孤植、散植、疏林等形式为主,补植观花、色叶或落叶乔灌木,形成合理的群落层次结构,丰富季相景观;以植物造景手法为主,适当集中、规模化种植色叶、落叶、观花乔灌木或布置专类植物区域,打造有代表性四季景观特色景点,应用新优园林植物、增加开花地被与花坛花境,提升绿地景观面貌;注重运用乡土植物、抗逆性植物、鸟嗜或蜜源类植物等,提高群落自我维持和自我更新能力,逐步形成“春季繁花似锦、夏季绿树成荫、秋季色彩斑斓、冬季错落有致”的绿地群落景观。

  通过合理设置步道、椅凳、灯光和其它服务设施等方式,提升绿地的游憩与服务功能;拓展开敞公共空间属性,发挥作为紧急避险、疏散转移或临时安置场所的及其重要的作用;布置植物铭牌、配植具有文化寓意的植物等形式,挖掘与绿地所处区域的历史人文资源,提升绿地教育和文化功能,以满足大家对绿地景观、游憩、文化等多方面功能日渐增长的需要;打造“整体协调、功能完备、适老宜幼、文化特色”的绿地景观。

  针对绿地中存在土质较差、养分缺失的真实的情况,实施土壤改良修复,提高绿地土壤质量,以改善植物生长环境,促进绿地ECO持续健康稳定。采取生化措施、工程措施、管护措施、多措并举,着力提升绿地土壤功能,注重发挥绿化废弃物营养基质在土壤改良、保持土壤水分和肥力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开展绿化废弃物尤其是凋落物资源循环利用,进一步强化调整改造土壤物理结构、增加绿地有机质含量、增加土壤中有益生物群等技术推广,确保绿地土壤的生态恢复。根据场地情况、功能及景观需要设置、改造地形,新堆地形及改造地形的坡度应满足排水、安全、土壤的安息角,必要时采取护坡、固土或防冲刷等工程措施。

  从绿化管理长效机制和措施入手,推广自然生态绿地系统营建和管理,加大生态节能环保材料在绿地设施中的应用,以及新优特色植物的引种驯化等,推进节水、节能、节材等节约型技术的集成应用,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品种”有效运用到绿地的管理维护中。

  对现有绿地实施针对性的海绵型改造。在场地利用率较低的绿地空间配置雨水蓄渗设施,有条件的绿地设置不一样类型雨水花园及特殊的比例的下沉式绿地和植草沟,种植具有净化能力的植物。

  实施城市绿化“疏绿透美”,推进绿地植物群落结构调整及功能优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创造性,上下形成合力,因地制宜,科学推进实施,提升工作实效。

  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市绿地调整优化工作;负责对市级重点区域、重要景观道路内绿地调整方案的审核批准。

  县市区(开发区)绿化管理部门制定当地绿地调整工作规划,推进项目实施;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绿地调整方案进行审核。

  对于实施调整的绿地,必须严格实施程序。根据绿地的地理位置、基础条件、景观面貌、群落特征,以及现状资料是否完整、实施改造的可操作性等综合因素,论证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方案审批前要完善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征求周边居民意见建议等相关程序。

  对于抽稀迁移的苗木须按规范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要移植到苗圃等地进行培育再利用,并做好登记造册,明确种植地点、树种、数量、规格、养护责任人、再利用去向等;对生长势不佳或存在严重病虫害的苗木,根据分级管理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淘汰,所淘汰树种、数量、规格等有关的资料报绿化管理部门备案。

  在进一步总结绿地植物群落结构调整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制定完善绿地植物群落密度动态调控、养护管理、有害生物防控等方面的技术及管理标准,为建成结构符合常理、关系协调、功能高效的可持续绿地ECO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

  要建立绿地群落优化和功能提升长效机制,通过城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推进该项工作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效益,鼓励专家、学者和热心市民为工作开展献计献策。

  专家解读|潍坊市城市绿化“疏绿透美”指导意见—提升绿地的生态效益、景观效果和社会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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